您好 ,欢迎来到奶粉智库!

刮码违法!恶意窜货要承担违约责任-pg电子游戏试玩平台网站

作者:李妍铃
2022-05-24

窜货作为当下奶粉市场最大的毒瘤,使大家深受其害,尤其是对正规经营的渠道商。而部分窜货商为防止厂家通过相应的产品追溯码进行信息追踪并惩戒违规,往往会对产品做“刮码”处理。可以说,刮码产品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会影响消费者权益,严重的甚至危害宝宝身体健康。今天,就让我们一起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看窜货和刮码,以及渠道如何有效减少窜货行为造成的损害?


刮码销售正品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侵权!


在奶粉圈走访市场时,不时就会看到刮码产品,奶粉智库的后台也经常有顾客询问买到刮码产品怎么办、安不安全等。毫无疑问,从常理来看,刮码难谓正当,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但目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具体规制,亦无相近行为条款可以类比适用,所以在实际审判案件中往往不确定,这也就导致很多不良商家会存在侥幸心理,刮码或者售卖刮码产品。


而近期,就完美(中国)有限公司与xx商行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深圳两级法院日前做出清晰判决:刮码销售正品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侵权。


3bd91d0b46278f5d83a4fde14ccbda85.jpg


该案例一方面,从判决上认可权利人对其产品具有产品溯源和营销管控的权利,认定包装(包括二维码)是原装正品的构成部分,对产品包装破坏后的产品不应称为“出厂原装产品”;另一方面,从判决上认定刮码销售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说,这给奶粉刮码销售的行为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而此前,在美国安利有限公司、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与成华区张某某商贸部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中,就张某某商贸部在其淘宝网店上销售的21种被诉侵权产品均存在二维码或条形码或瓶底追踪码被破坏的情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该行为一方面影响了商标的识别功能,使消费者无法根据产品识别码对被诉侵权产品的真伪进行查验,进而对产品的真实来源和销售渠道产生疑惑、误认或者混淆,另一方面又妨碍了商标权利人对被诉侵权产品进行产品质量追踪管理。因此,前述行为导致商标权人的商誉等商标权益遭受损害。张某某商贸部对被诉侵权产品进行去码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商标侵权。

可见,尚不谈刮码产品的真假,刮码销售有可能触发多类法律,尚存这种行为的不良分子应引以为戒。


窜货违规!经销合同如何打击代理商恶意窜货?

就窜货而言,虽然其对市场的危害是极其巨大的,但中国现行法律尚未专门就窜货行为进行法律规制,并且部分不良窜货商甚至会将自己的窜货行为说成“反垄断”。所以,商家一般都是通过代理合同、经销合同等方式对市场窜货行为进行约束。

而在因窜货而产生的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中,往往存在几个争议点:第一是反窜货条款是否具有正当性,代理或经销合同是否有效;第二就是,反窜货条款是否涉嫌行业垄断;第三是窜货行为的证据是否充分;第四是经销商是否具有恶意,违约条款是否起到警示责任等。

近期,奶粉圈就看到安徽力澜律师事务所发布的一起通过经销合同打击代理商恶意窜货的案件,安徽某食品公司要求某健康公司承担窜货违约责任,最后法院判决健康公司需承担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食品公司违约金357840元等责任。

在这起案件中有3个点值得关注:

①在食品公司和健康公司签订的《***乳业奶粉经销合作合同》和《补充协议》中,约定了健康公司经销区域,健康公司不得有跨区域、跨渠道销售等窜货行为,并明确约定了窜货行为的认定、窜货违约行为的违约责任。

②食品公司业务员收到关于健康公司将货物窜出至经销区域之外的举报信息后,与健康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核实窜货情况,其在与食品公司业务员微信、短信、电话沟通中,承认窜货,但在双方随后的书面函件沟通中,却矢口否认窜货事实,并拒绝就窜货行为的后续处理提供配合行动。

③食品公司在得知窜货信息后,立即启动应急措施,通过支付高额费用回购的方式追回了部分货物。

所以,合约中关于窜货的约定,以及厂商在建立和执行自己的反窜货管理体系等都要听取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建议,以保证合约的有效性。在实际情况中,我们也可以很多厂家通过大力度的罚金、取消代理权等来防止渠道的窜货。而关于防窜货并不违反《反垄断法》,可参考之前王奇律师在奶粉圈发的稿子


专业律师建议!区域代理商可以这样做!


而就如何防窜货,《直击窜货⑥ | 窜货是否违法?如何防窜货?法律专家一文解析!》一文也在品牌层面给了建议,包括现在很多品牌推出的内码以及天眼系统等,其实都是品牌防窜货的加码布局。


不过,渠道如何来有效减少窜货行为造成的损害?对此,笔者咨询了黄卫阳律师的看法,其建议区域代理商采取以下方式(以上从生产商和最高一级代理商角度表述):


1、发现外地代理商有窜货行为的,可以同厂家协商,以厂家名义针对该代理商提起诉讼(一般区域代理合同中包含禁止窜货条款和惩处措施)。


2、区域代理合同中常规的禁止窜货条款多为罚款,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更有效防止窜货,可建议厂家改进区域代理合同中常规的禁止窜货条款,约定一旦发现窜货行为,应当对被窜货区域的代理商承担赔偿责任。如此一来,被窜货区域的代理商就获得了诉权,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外地窜货商家,请求赔偿。


3、窜货产品无法享受正规pg电子游戏试玩平台网站的售后服务,如果经销商故意隐瞒窜货产品真相,消费者有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欺诈为由要求退货,并支付相当于货品价格三倍的赔偿。


4、一般情况下,厂家会将企业名称文字、标识,产品文字、标识及进行商标注册。其中注册35类“广告服务”是非常必要的,唯有如此使用上述文字、标识做为门头装饰、广告宣传才受法律排他性保护。本地区域代理商签署区域代理合同后即可获得厂家商标在本区域内的排他使用权。在这种前提下,销售窜货产品的本地销售商无权使用厂家的文字或标识形象做为门头牌匾、内部装潢或广告宣传单。一旦使用,厂家或者本地区域代理商便有权以商标侵权为由起诉。


总之,不管是刮码还是窜货,对于整个市场的危害都是极大的,一方面对于品牌和渠道一定要知悉相关法律,保障市场有序进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严格正规经营;另一方面,对于消费者来说,买奶粉一定要去正规渠道,确保产品的安全性以及后续服务。对于更多如何防窜货?欢迎大家留言!

来自:奶粉圈
分享
0
相关文章
我要评价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用户评论
小程序
个人中心
意见反馈
网站地图